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学生守则

  1. 进实验室做实验,应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。保持实验室整洁,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。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。
  2. 实验时应独立思考,独立操作,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和现象。实验数据的记录不准用铅笔,数据测错或写错后可以划去重写,并注明原因;不得将原始数据抹去。实验中改过的数据应由教师认可,其余实验数据不准任意修改。
  3. 实验中应注意安全。未经教师许可不准擅自开启电源。有毒、易燃、易腐蚀的化学药品及液氮、激光器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物品,须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。如发生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、气源,并迅速向指导教师如实报告。
  4. 注意爱护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。实验结束后,要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,把仪器、工具、元件等整理好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  5. 实验课不得无故缺席。病假、事假以盖有该学生所在系图章的请假条为准。事先请假的,补做实验的分数照常;事后补假的,补做实验的分数按80%计入成绩。请假但未补做的,该实验0分。无故缺席,以旷课论处,该实验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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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最后更改: 2010/03/16 1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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